2020年5月28日19时13分,新乡东明大道与荣校东路交叉口雨水连通工程窨井,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2万元。

  直接原因:施工单位违章违规作业,作业人员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导致中毒窒息,盲目施救造成后果扩大。

  主要教训:一是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范,未按要求配备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绳,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二是施工单位昕建公司无建筑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违规承接劳务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教育培训不到位,下井人员不具备作业资格;建设单位新乡市政公司违法分包,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三是市住建局对下属单位项目监管“灯下黑”,未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巡查检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