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晚上20时左右,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星药化)发生一起受限空间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为3人(值班主任柏文演、段长耿朝民、操作工左晓峰)通过人孔进入氮气保护的1#对氯苯胺结晶釜(设备位号V204A,规格Ф1600×2200mm,顶部人孔直径约450mm)窒息死亡。事故发生后,葫芦岛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处置,并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具体原因正进一步调查中。

  接到事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关注,王明玉副省长作出批示:“省安监局要派调查组前往葫芦岛查明事故原因,查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政府监管责任是否到位;葫芦岛市政府安监部门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检查,查其事故原因,对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监管责任是否落实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全市要开展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全面大检查。”应急管理部、省安监局第一时间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该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有效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应急救援能力低下。同时,也暴露出地方政府安全监管措施不够坚决有力,业务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前期,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就本溪“6·5”重大炸药爆炸事故进行了约谈和通报。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来看,今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呈大幅上升趋势。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提高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深刻汲取事故血的教训,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和扎实有力的举措,坚决遏制事故频发的势头。

  二、依法严肃调查处理事故

  葫芦岛市安全监管部门已暂扣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整顿。省安委办已对该起事故实行挂牌督办。葫芦岛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督导组就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6·20”较大事故提出的督导意见,严格贯彻落实王明玉副省长的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

  对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提升专业知识培训重点(第一版)》(安监总厅宣教〔2017〕15号)要求,考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要严格核查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是否规范;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对发现的评价报告重大缺项或欺瞒现象,要对评价单位依法严厉处罚。要通过严格的行政审批,坚决淘汰和关闭一批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四、指导企业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是要指导企业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扎实做好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全体员工掌握与岗位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要针对检维修作业内容,统筹协调承包商人员培训教育。

  二是突出检维修作业管理。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全省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安监危化〔2017〕22号)、《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等文件标准要求,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风险辨识和管控,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加强现场监督,将各项规定执行落实到位。

  三是要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对“三违”现象实施全方位治理,坚决抵制“三违”行为,要“以制度使其不能、以教育使其不为、以重奖使其不怠、以重罚使其不敢”。

  四是强化应急管理。各地要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有效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依法依规组织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严格禁止冒险盲目施救,坚决避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及次生事故。

  五、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

  各地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从重处罚。要严格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事故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要按照规定依法暂扣或要依法吊销其安全许可证。要彻底扭转“只检查不执法”的局面,对于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屡次发生事故,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要通过严管重罚,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防止各类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县(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