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监委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就业、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省应急厅、驻厅纪检监察组共同研判、动员部署、跟踪调度、联合督导、全程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落实,着力推动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开门搞整治要求,现将工作成果公布如下:

  安全生产培训领域,聚焦安全培训、考试、监管及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等4个方面10项重点整治内容,对机构改革后安全培训考试监管工作及历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整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累计发现问题1211条,已全部整改;累计抽查高危企业942家,查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57人,行政处罚177.17万元,停业整顿3家;检查安全培训机构89家,关闭退出2家(定西、天水各1家),停号整改10家;核实群众举报投诉31件;查处问题7个;移交公安机关问题线索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查纠结合、纠建并举,先后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管规范性文件15个,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105处,制定防控措施106条。

  消防领域,聚焦较大以上或亡人火灾事故中的失职、渎职问题和对事故责任不追究或追究不到位及背后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等重点整治内容,对2018年以来的消防安全领域群众投诉办理情况回溯核实,深入开展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干部向社会单位公开述职述廉、执法人员公开承诺、廉政主题授课等活动。2018年以来,全省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1起,亡人火灾事故55起,火灾事故中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107起,作出行政处罚117起,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16起,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25起;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40起。对火灾负有责任的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和使用管理等单位进行责任处理17起;对行业、部门存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不落实的,报告所属政府依法调查处理18起。受理消防安全领域群众投诉3441起,受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投诉案件7起,火灾事故调查认定复核79起,回溯核实1061起。累计发生森林火灾26起、草原火灾4起,实施刑事拘留8人,提起诉讼6人,判处刑罚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完善消防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51条,建立健全《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预防消防执法廉政风险“十个严禁”》等制度规定3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