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部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安委会印发了《甘肃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方案聚焦当前制约我省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压减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实施方案》共提出了8个方面29条具体措施,同时省安委会办公室集中印发31个部门子方案,形成了“1+31”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总体框架,利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八大行动”,部署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突出甘肃特色,推动安全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2024年底前实现全省乡镇(街道)“七有”、村(社区)“五有”目标;围绕全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13条措施;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运用,科学有序划定区域灾害风险等级,引导人口、设施、产业向更安全区域集中。

  甘肃省将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1+31”总体框架下,制定完善量化指标体系和责任清单,组建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展,建立分析研判、常态督导、督办交办、晾晒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明确的重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时保质完成,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