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是国务院安委会下半年重点工作之一,应急管理部党组高度重视,黄明书记亲自作出重要部署,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多次组织讨论,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制定过程,为导则顺利出台做出了积极贡献。两个导则印发后,得到各地区、相关化工园区和企业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有效发挥两个导则的指导作用,利用导则防范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经请示黄明书记和浩水同志同意,召开视频会议,对两个导则进行解读。本平台对宣贯过程进行了录制,作为课程发布,请各地园区和企业同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