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应急发〔2019〕88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要求,2018年我省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化学品且构成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的在役生产装置或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仪表系统开展了专项整治,截止2018年12月底,我省涉及安全仪表系统改造的83家企业,除13家长期停产外,有56家完成独立安全仪表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调试工作,完成率为80%。太原、阳泉、忻州、朔州市已全部完成改造工作。但仍有14家企业未完成改造(企业名单见附件)。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推进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仪表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今年,我省将持续推进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工作。

一、加强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相关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企业相关负责人、工艺、仪表等工程技术人员应参加安全仪表专业培训,普及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OZAP)、保护层分析(LOPA)与SIL定级、GB/T21109/IEC61511等相关知识,学习有关标准规范,掌握安全仪表系统、风险分析和控制、风险降低等相关专业技术。企业应健全安全仪表管理机构、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满足开展和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组织在役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原已装设独立安全仪表系统的企业,要全面开展过程危险分析,评估现有安全仪表功能是否满足风险降低要求,对于不满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要进行相关维护和整改。同时要制定安全仪表系统管理方案和定期检验测试计划。

三、严格安全仪表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联合确认。正在进行安全仪表系统整改的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危险及风险评估、保护层分析和SIL安全完整性定级、SIS提出安全要求规格书及SIS设计和工程、安装调试及联合确认等步骤的工作计划,并组织企业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和具有安全仪表系统及安全方面知识和专长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各步骤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形成结论报告,建立管理档案。

四、加强化工企业安全仪表系统操作和维护管理。企业要制定和完善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制度,编制安全仪表系统操作维护计划和规程,加强安全仪表系统相关设备故障管理,规范安全仪表系统相关设备选用,保证自动控制回路的投用率。同时要重视其他相关仪表保护措施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设计和实施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检测保护系统,为确保其功能可靠,相关系统应独立于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制定企业报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安全仪表系统能够可靠执行所有安全仪表功能,实现功能安全。

五、加强监管督导。各市应急管理局要掌握整改完成标准,明确进度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化工过程安全仪表系统及其相关安全保护措施的管理。要将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和改造完成、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培训开展等情况纳入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对7月底前仍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截止2018年12月安全仪表系统未完成改造的企业名单.docx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