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3日上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周竹叶副会长带领联合会质安环部相关干部、化学工业出版社副社长郎红旗、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总监宋湘玲等专程前往应急管理部汇报工作。应急管理部孙广宇副部长高度重视,并召集危化一司、二司参会听取汇报,与会人包括危化一司副司长宋宏林(主持工作)、副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汇编》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委会日前部署在全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扎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现将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如下,供参考使用。1.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
民航专业工程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及《民航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民航局安委办组织制定《民航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现下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民航局安委会办公室2023年5月4日附件:民航重大安...
民航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管理规定
工安全函〔2022〕138号各有关单位:WJ/T 9051-2022《煤矿许用炸药煤尘—可燃气安全度试验方法》、WJ/T 9100-202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南》、WJ/T 9101-202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南》已经批...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分级(团体标准 供参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57 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已经2022年5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第8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局 长 张 工2022年5月26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特种设备生...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工程隐患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安全规〔2022〕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强化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
农办机〔2022〕7号 为严密防范、坚决遏制农机安全生产领域发生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4号)以及《农业农村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的通知》(农安办发〔2022〕4号)的要求,我部制定了《农机安全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强化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范,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制定了《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现印...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指导各地排查治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根据《港口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我部组织编制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现予印发。使用中如遇重要情况,请及时向部水运局反映。交通运输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