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安[2019]4号

省安委会关于2019年挂牌督办

重大隐患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

  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经各地各部门申报和核查评估,报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决定对古德寺等14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各整改责任单位、督办单位要将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认真谋划、科学统筹、精心组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解决隐患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同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挂牌督办一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并于6月10日前将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报省安委办备案。

二、细化实化方案,切实按方案推进整改。要建立政府领导协调、部门强化督办、单位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和“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加强对隐患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监控,落实防范措施,严防整改期间发生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要及时将隐患整改方案报督办单位审定,每季度向督办单位报告隐患整改进度等情况。各重大隐患整改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各市州、各有关部门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三、强化督查督办,切实按期完成整改。省安委会将及时调度各地各部门(单位)隐患整改组织机构建立、隐患整改实施方案制定及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重大隐患整治情况专项督查,全程跟踪督办整改,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对隐患整改不重视、行动迟缓,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因整改不力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据《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移交纪委、监察委严肃追责。整改工作完成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州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州安委会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实地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报省安委会申请复查销号。隐患整改结果在湖北日报公告。

联系人:陈颖,电话:027-87365503;邮箱:122719043@qq.com。

 

附件:2019年省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一览表附件.doc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