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策部署,指导企业系统性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分级,有效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实现把风险控制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近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并根据我省实际对推进工作进行部署。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

  针对浙江省省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力量不足、风险管控能力较弱的问题,明确了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与原则,以及一般步骤与主要内容;对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分级、风险管控等体系建设核心内容进行重点解构,对小微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针对浙江省部分行业领域风险较高的特点,突出对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及“三场所三企业”等企业存在的一些重大、较大风险和“三类园区”区域性风险的识别与分级。

  开展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工作落实

  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将选取各种类型的企业、园区先行开展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工作的开展,到2020年底,全省高危行业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和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22年底,全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加强体系融合,提高工作实效

  加强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双重预防机制等安全管理体系之间的融合,对“安全风险管控”要素达到或者优于《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要求的企业,继续按照现有体系运行;对未达到要求的企业,将按照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建设对接融合,通过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为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