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黑龙江煤监局、省煤管局联合下发《黑龙江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确保高危企业本质安全。

  《方案》明确,从现在开始到2021年底,实现“4个100%、2个提升”的安全技能培训目标即高危企业在岗员工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高危企业班组长100%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高危企业班组长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接受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人员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冶炼、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不断夯实“产业支撑、结构协调”的安全技能培训基础,大幅提升安全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各类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部门协调配合、政府鼓励推动的“政企联动、齐抓共管”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格局。

  《方案》强调,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将扎实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在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提升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方面,重点提升企业安全技能培训能力、推动职业院校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建设安全生产网络平台和机制、强化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培训考核标准体系、严格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在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制度机制方面,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落实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和相关支持政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方案》要求,各市(地)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动辖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技能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凡举报“三项岗位人员”未持证或持假证上岗、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按规定给予举报奖励;各地应急管理局要建立工作抽查评估和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报送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