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市政府第285号令)关于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的规定,认真落实树森局长指示要求,近期卞杰成副局长主持召开安全总监制度专题研讨会,征求局内相关处室对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的意见建议。谢清顺二级巡视员参加会议。

协调处结合前期征求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相关企业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反馈情况,梳理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提出对《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修改意见。与会同志围绕安全总监如何设置定位(单独设置或兼任)、实施范围、职责职权、任职条件等方面情况进行研讨交流。

下一步市应急局按照工作计划步骤,尽快完成对文件相关条款进行充实完善,再次征求相关行业部门和企业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