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7日上午,省应科院在青山湖院区举行简单而隆重的挂牌仪式,标志着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正式更名为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省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会光百忙之中亲临青山湖院区为省应科院揭牌,防灾减灾处处长黄晓和、省应科院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出席挂牌仪式。

省应科院正式挂牌,不仅仅是简单的换个名字,也是单位职责的进一步明确和职能扩大的进一步清晰,更是落实厅党委提出的“四个转变”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所属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等4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浙编办函﹝2020﹞34号)及省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等4家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应急党委﹝2020﹞22号)文件精神,省应科院为省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增挂浙江省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全领域、全链条的科学研究、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工作。为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针对性开展职能工作,内设机构设置为“1办4部7所”共12个部门。其中管理部门四个,即办公室、技术发展部(安标委秘书处)、资产财务部、党群人事部。八个业务部门中,按照新增职能新设立三个部门,即政策与规划研究所、应急救援技术研究所、防灾减灾技术研究所,设立两个行业安全研究部门:综合安全研究所、危险化学品安全研究所(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办公室);整合原先职能加强了三个部门,即安全工程研究所(数据研究所)、检测技术研究所、分析测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