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跟踪掌握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省安委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工作制度和推进机制。

  工作制度围绕《青海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中主要任务和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建立了工作专班、跟踪指导、协调联动、边查边纠、清单管理、情况报告、信息报送7项制度,形成省、市州、县(市、区、行委)和工业园区自上而下的工作体系,健全专项整治协调联动机制,通过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形成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为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提供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明确责任,落实职能部门和人员,健全完善“两个清单”报送工作体系,并指定专人及时、准确报送。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认真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定期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做到问题隐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并及时向省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