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了《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目录》有异议的,请于10月16日17时前(以寄件时间为准)填写《意见反馈表》以书面形式提出,邮寄并传真至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邮编:10003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93343457@qq.com)。单位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须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有关附件可登陆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李磊,010-64464016,64463356(传真)。

  附件:1.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一批)

  2.意见反馈表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

2020年9月27日

  附件1

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

  附件2

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