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安委会印发《吉林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吉林省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9个月的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

“清零式”整治

根治危化品运输顽症痼疾

  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面采取“清零式”整治。方案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明确了从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资质资格安全准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安全管控和构建长效机制四大方面12项整治任务,并逐项确定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旨在根治危化品运输领域存在的顽症痼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拉网式”排查

全面摸清非法违法“小化工”

  吉林省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方案从全面摸排、打非治违、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等四个方面,确定了15个方面整治内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为实现违法行为精准打击,全面摸清底数。我省将市、县、乡三级联动展开“拉网式”排查,逐级、逐企确定《“小化工”企业排查清单台账》《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依法设立“小化工”清单台账》“三项清单”。

强化部署 从严问责

确保危化品道路运输和违法违规“小化工”整治取得实效

  吉林省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既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又紧密结合吉林地方实际,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落细落实上下功夫。《吉林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各地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的实际运输需求量,编制符合当地发展实际的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有序扩大行业规模;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明确要求每月至少培训一次。《吉林省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乡镇(街道)普查、县级部门核查、市级部门抽查的三级联动形式,逐级、逐企确定非法违法“小化工”名单;在国家方案基础上,将冠名“生物”“新材料”“化工”“化学”“涂料”“化肥”“医药”等企业及运输车辆经常出入的场所、动力电或用电量突增的小企业等纳入排查范围;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限期不整改提请政府关闭、实施联合惩戒、依法公开曝光等处罚内容。二是在强化统筹推进上下功夫。明确了由省安委办牵头抓总,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调度协调。还明确了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确保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责任落地。三是在打非治违上下功夫。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限期不整改提请政府关闭、实施联合惩戒、依法公开曝光等处罚内容。对排查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问题严重的,抄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