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1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亚麻纺织厂发生亚麻粉尘爆炸事故,造成58人死亡,177 人受伤(其中重伤65人),直接经济损失880多万元。

  哈尔滨亚麻纺织厂是苏联援建的我国最大的亚麻纺织厂,于1952年建成投产,当时有职工6250人,生产规模21600锭,固定资产原值8800万元,年产值近1亿元,利税4000万元,出口创汇2000万美元。

  3月15日2时39分,该厂正在生产的梳麻、前纺、准备3个车间的联合厂房,突然发生亚麻粉尘爆炸起火。一瞬间,停电停水。当班的477名职工大部分被围困在火海之中。在公安消防干警、解放军指战员、市救护站和工厂职工的及时抢救下,才使多数职工脱离了险区。4时左右,火势被控制住,6时,明火被扑灭。

  这起事故使1.3万平方米的厂房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2个换气室、1个除尘室全部被炸毁,整个除尘系统遭受严重破坏,厂房有的墙倒屋塌,地沟盖板和原麻地下库被炸开,车间内的189台(套)机器和电气等设备被掀翻、砸坏和烧毁。造成梳麻车间、前纺车间、细纱湿纺车间全部停产,准备车间部分停产。由于厂房连体面积过大,给职工疏散带来困难,职工伤亡235人,其中重伤65人,轻伤112人,死亡58人。直接经济损失881.9万元。

  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组织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了3个月的调查工作。由于各方对直接引爆原因有不同意见,1987年7月7日举行的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上决定,由劳动人事部牵头组织专家对直接引起爆炸的原因进行调查研究和进一步的科学论证。

  劳动人事部牵头组织的调查论证所形成的结论性意见: (1) 根据掌握的事实,虽然做了多种方式的分析,但由于对亚麻粉尘爆炸机理缺乏研究,并且由于爆炸后的事故现场破坏严重,数据不足,难以确定本次亚麻粉尘爆炸事故的引爆原因。(2)亚麻粉尘爆炸火灾事故是从除尘器内粉尘爆炸开始的。通过地沟,吸尘管道和送风管道的传播导致其他除尘器的连续爆炸、燃烧和厂房内空间爆炸。(3)多数专家认为这次亚麻粉尘爆炸是由中央除尘换气室南部除尘器首爆的,在布袋除尘器内静电引爆是有可能的。少数专家对此持否定意见。(4)建议必须立即开展对亚麻粉尘爆炸和静电引爆特性的研究工作,以便为亚麻纺织工业的防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虽然事故的直接原因没有肯定,但这并不妨碍对此事故的定性,是一起责任事故。哈尔滨亚麻纺织厂主要领导和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对这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该厂厂长刘某撤销厂长职务的处分;给予主管安全生产和通风除尘工作的副厂长王某撤销副厂长处分;给予该厂机电科科长宋某撤职处分;给予该厂机电科副科长姜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哈尔滨纺织工业管理局,对企业安全生产领导不力,工作抓得不实,没有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负有领导青任,给予局长沈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哈尔滨纺织工业管理局主管生产和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周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哈尔滨市副市长洪某主管工业生产和安全工作,对此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黑龙江省纺织总公司在行业管理上负有重要责任,责成其认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