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本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化工、医药企业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对油气等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生产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确保温度、压力、液位、有毒及可燃气体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切断、安全附件等完好投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严格落实反恐怖防范标准要求。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油气储罐工艺指标,严防超温、超压、管线超流速操作。要强化储罐区、库区危险作业管理,严格控制检维修作业,尽量避免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必须开展的要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并进行升级管理。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强化车辆、人员资质查验。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本企业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并确保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四、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销售记录制度,按规定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情况。

  五、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通风良好,各种安全设施、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六、2021年3月1日至3月12日,加油站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强化全市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散装油销售管理,原则上停止散装油销售。

  七、2021年3月1日至3月12日,全市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长期零售点停止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

  八、各相关企业要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加强应急处置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

  九、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