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77起、死亡1591人、受伤794人,同比减少249起、239人、73人,下降13.6%、13.1%、8.4%。其中,较大事故31起、死亡109人,同比增加3起、2人,上升10.7%和1.9%;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一、事故情况

  (一)从行业看:工矿商贸事故317起、死亡358人,同比增加14起、13人,上升4.6%和3.8%(其中,煤矿业事故5起、死亡9人,同比起数减少12起、17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32起、死亡33人,同比起数增加5起、4人;建筑业事故210起、死亡231人,同比增加18起、10人;冶金机械等8行业事故27起、死亡29人,同比减少3起、1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6起、死亡7人,同比增加3起、4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37起、死亡49人,同比增加3起、13人;烟花爆竹行业未接报事故。建筑业事故包含:道路工程事故71起、死亡82人,房屋建筑工程事故51起、死亡52人,安装装饰工程事故18起、死亡19人,水利工程事故8起、死亡7人,电力工程7起、死亡8人,轨道交通工程事故10起、死亡12人,市政工程事故5起、死亡6人,园林绿化工程事故2起、2人,其他工程施工事故35起、死亡40人,自建房施工事故3起、死亡3人)。道路运输事故1197起、死亡1168人,同比减少250起、233人,下降17.3%、16.6%。水上交通1起、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50%。铁路运输事故6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10起、11人,下降62.5%、73.3%。农业机械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净增加2起、2人。其他事故54起、死亡58人,同比减少4起、9人,下降6.9%、13.4%。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较大事故:煤矿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1起、3人;建筑业较大事故4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1起、6人;工矿商贸其他较大事故2起、死亡11人,同比增加2起、11人;道路运输较大事故23起、死亡77人,同比增加4起、5人;其他行业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1起、5人。

  (二) 从地区看

  红河州2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1起、5人;文山州2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1起、11人;西双版纳州2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2起、6人;玉溪市1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2起、5人;保山市1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楚雄州1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3人;大理州2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2起、9人;德宏州、迪庆州等2个州市未发生较大事故,同比均减少1起、3人;怒江州未发生较大事故。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事故总量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连续51个月“双下降”;16个州市中13个州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呈下降趋势;3个州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建筑业事故突出。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工矿商贸事故66.2%和64.5%,其中道路施工(含轨道交通)和房屋建设工程事故132起、死亡146人,占建筑业事故的62.9%和63.2%。建筑业还发生4起较大事故。

  (三)较大事故较为突出。工矿商贸领域发生7起、死亡29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7.4%;道路运输领域发生23起、死亡77人,同比上升21.1%和6.9%,起数和死亡人数占较大事故总量的74.2%和70.6%。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12月31日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季节性、节日性的特点规律,严格落实盯防盯守的措施。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强化途经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后果区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二是突出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落实冲击地压、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防范的措施,严查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烟花爆竹旺季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周密组织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五是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轨道车辆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隧道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着力点,强化组织领导和跟踪督查,紧紧围绕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目标任务,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部署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2020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建筑业事故和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现出“双上升”的趋势,事故防控压力仍然较大。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事故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紧盯事故多发行业,深入分析研判各类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检验,一以贯之落细落实。

  (四)全面加强应急值守。加强极端天气的预警预报,做好抢大险、救大灾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节日期间信息零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骨干应急力量保持24小时在岗在位,各类救援队伍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