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全市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大会精神,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并重,关口迁移、重心下移、主动介入、精准指导,助力化工产业安全发展,确保引进项目早投产早达产。

  一是在政策上主动宣传。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股室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深入企业“面对面”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在加快基础建设的同时,积极准备后续审批材料,“两同步”“两促进”,并协调第三方服务机构指导试生产方案编制,规范履行试生产流程,及时解决企业涉及安全生产方面难题,为及早投入试生产创造条件。

  二是在服务上主动协调。发挥综合协调优势,积极与消防救援、市场监管、气象等职能部门对接,加快消防验收、特种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检验检测等工作进程,确保建成投料前全部达标。

  三是在监管上主动引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内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适时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公用工程、设备调试规定,全面加强建设施工收尾阶段安全管理,确保“三查四定”、联动试车、仪表调试等工作的顺利完成。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招商引资企业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重点环节精准服务指导,及时掌握建设项目进度,确保全市招商引资企业安全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