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应急办函〔2022〕51号

各州、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有关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认清形势、找准差距,现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专项工作推进情况

(一)化工产业转移专项整治方面:一是全省本地非转移项目涉及59家企业78个项目,已完成安全设计诊断项目37个,完成率34%。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工作推进滞后,昭通市、曲靖市完成数均为0,昆明市23个项目,仅完成2个。二是全省2家精细化工企业,曲靖众一合成化工有限公司未完成从业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清零”工作。三是涉及化工园区的昆明市、昭通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保山市5个州(市),均未制定市级化工项目管理制度。

(二)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方面:一是要求6月30日前全省13家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完成“四个系统”建设,目前有11家企业按期完成了建设工作并投入使用,中石化长坡油库和玉溪油库至今未完成紧急切断系统。二是要求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一库一策”问题隐患整改,但目前中石油曲靖松林油库、中石化昆明昆东油库仍未完成整改。三是要求10月底前完成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全省13家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仅完成了方案制定。

(三)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方面:一是应急管理部对2家硝酸铵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核查发现的47条问题隐患,涉及云天化云峰化工公司34条已完成整改,云南解化化工分公司13条隐患仍有7项未完成整改。二是对3家涉及硝化、氟化、有机硅企业开展了专家指导服务,发现问题隐患129项,整改隐患123项,有6项仍未整改(云南晋宁黄磷有限公司1项、曲靖众一合成化工有限公司5项)。

(四)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方面:全省14户企业涉及23套老旧装置,已全部完成自查评估和线上录入,仅2套完成深度评估。

(五)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方面:一是我省已确认的5个化工园区已全部完成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复核,其中A级(高风险)2个,B级(较高风险)2个,C级(一般风险)1个,仅安宁草铺化工园区达到C级。5个园区均存在不符合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不符合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不符合封闭化管理等化工园区“十有两严禁”的要求。二是长岭岗、小龙潭、龙海三个园区没有危化企业入驻,未完成园区建设。三是龙海、勤丰、小龙潭三个化工园区未编制“禁限控”目录,小龙潭、龙海两个园区尚未成立专业安全监管机构。

(六)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治理方面:一是6家企业开展外部隐患“回头看”自查工作,发现隐患51条,已整改11条,未整改40条,涉及昆明市、玉溪市、保山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丽江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7个州(市),其中昆明市29条隐患仅完成整改6条,红河州10条隐患整改数为零;涉及中石油昆仑燃气22条、国家管网西南管道昆明输油气公司7条、云南省天然气公司11条。二是排查出油气管道本体隐患2条,已整改1条,国家管网西南管道德宏分公司未完成整改。三是排查出高风险区域395个,已制定“一区一案”并录入国家油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的384个,国家管网西南管道德宏分公司涉及的11个高风险区域,“一区一案”未录入系统。

(七)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方面:一是全省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重大危险源企业152户,已建成63户,建设完成率仅41.5%。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3个州(市)建设进度迟缓,完成率分别只有16.67%、23.08%、25%。二是中石化云南分公司、中石油云南分公司2家央企使用总部自建系统,中石化应建设企业11户,已完成9户,中石油应建设企业7户,仅完成1户。

(八)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方面:全省计划培训人数4568人,其中重大危险源三类包保责任人2313人。目前,昭通市、曲靖市、保山市、楚雄州、文山州、版纳傣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州、丽江市和怒江傈僳族自治州10个州(市)还未完成招标工作,全省仅昆明市开展2期共培训348人,其余州(市)均未开展培训工作。

二、重点监管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应用方面:一是安全承诺情况,全省平均承诺率94.30%,未达到100%。曲靖市磷源化工有限公司、玉溪市中云物流有限公司多次未上报安全承诺。二是全省应进行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履职的企业共152户,平均履职完成率为75.66%。红河州、玉溪市完成率较低,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澄江龙凤磷业有限公司、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多次未上报履职记录。

(二)“四区分离”改造升级和液氯消毒改造方面:一是经评估,全省有138户企业需完成“四区分离”改造升级,已完成改造104户,34户未完成。楚雄州、红河州、玉溪市推进较慢,完成率分别为11%、45%、51%。二是全省涉及102个自来水厂和污水厂液氯消毒改造,已完成47个,还有55个未完成改造,各州(市)均存在部分县区工作推进缓慢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化工产业转移专项整治方面:一是相关州(市)积极配合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深度评估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在危化品登记系统录入相关信息。二是昆明市等涉及化工园区的5个州(市),要以提升转移和非转移化工项目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在本月底前全部完成化工项目管理制度制定。三是加快安全设计诊断工作进度,督促指导有关企业严格按照模板内容高质量编制设计诊断报告。

(二)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方面:一是以13家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为重点,持续落实“一库一策”整改方案,每年开展一次自检自评,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二是推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逐一对标整改问题隐患,尽快配齐应用“四个系统”,实现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等重大隐患清零,达到中、低风险等级。三是加快推进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适时召开油气储存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推进会,将全省13家大型油气储存基地继续纳入“消地协作”全覆盖重点检查对象,推动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方面:一是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优化化工产业布局,对A级、B级园区加强督促指导,完善实施“一园一策”,对今年底仍达不到C级的园区予以关闭退出。二是全力推动园区专业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对园区专业安全监管力量建设要继续紧盯不放、持续推动、对账销号。三是强化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新建化工园区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降格以求,更不能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基本要求不符合而提前运营,边建改边运营;要把好企业准入关,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水平,工艺落后,安全生产隐患大的坚决不能入园,园区外化工企业要尽快入园。

(四)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治理方面:一是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占压和违规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攻坚“回头看”,红河州、德宏州等7个州(市)要督促企业倒排工期,加大问题隐患整改力度,提高整改质量,确保10月31日前实现外部隐患清零。二是督促指导各油气管道企业对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再识别再梳理,实施动态管控,重点对人员密集型三级高后果区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三是建立风险管控联动机制,建立日常联防联控、定期会商研判和协同应急处置机制,省应急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有关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进行督查检查。

(五)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方面:一是今年10月底前,我省152户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全覆盖完成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任务,涉及的12个州(市)要借鉴玉溪市试点的建设经验,加快建设进度,昆明市要在本月底前完成剩余19家企业的建设工作,曲靖市要在9月15日前完成38家企业的建设工作。二是已确认的化工园区要结合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开发双重预防机制模块政府端,实现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敏捷应急等模块数字化建设,配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监控设备、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与园区企业双重预防平台、危化品监测预警系统对接数据互通,实现安全基础管理、园区双重预防管理。

(六)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和推广应用方面:加快推进登记信息现场核查工作,按照省级5%、市级15%、县级30%的比例进行重点抽查和检查执法,对发现企业存在未鉴定分类化学品、依法未取得生产使用许可证以及信息填报不完整、不真实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该鉴定的要督促尽快鉴定、该办证的要推动依法办证、该处罚的要严肃处罚。

(七)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方面:一是各州(市)要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加快工作进度尽快组织开展线下培训,9月底前务必完成三类包保责任人50%的培训任务。二是要严格施教单位、师资队伍条件,严把培训内容和培训考试关口,确保培训质量。三是要将危化品工伤预防培训列入事故调查和督办工作范围,对发现事故的企业要倒查相关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是否到位,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请各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好2022年8月19日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视频推进会精神,出实招、求实效,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治理攻坚,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