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通知,启动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査督导工作。

本轮检查督导将持续到9月底,通过企业自查自改、市级全覆盖检查和省级抽查核查,全面排查治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医药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同时,首次把2021年第二次、2022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整改情况纳入工作范畴,要求企业对标自查率、市际交叉检查覆盖率、检查督导发现隐患问题线上录入率、整改完成率,以及2021年第二次、2022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整改情况复查率全部达到100%。

为确保本轮检查督导取得实效,省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联合成立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办公室,全过程统筹调度指挥检查督导和隐患整改。各地应急、消防部门也组建了相应办公室,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项联合检查督导组,深入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我省将强化整改闭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部省抽查核查发现问题隐患,全部由企业及时录入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整改闭环管理。

此外,我省还将强化宣传曝光,在主流媒体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企业,对典型违法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