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兰州新区甘肃滨农科技有限公司“6·16”爆炸事故教训,全面降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提升化工园区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安全管理水平,日前,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甘肃省化工园区提档升级安全整治方案》,深化园区安全整治,推动全省化工产业提档升级。《方案》明确了化工园区评估认定、严把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环节管理、提高园区监管能力等四个方面15项具体任务。

《方案》指出,较高(B类)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不得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2022年年底前必须达到一般(C类)或较低(D类)安全风险等级。化工园区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要按照《甘肃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化工园区现状条件完成自评,报请省工信厅审核评价。2023年3月底前,省工信厅牵头对化工园区现状条件进行现场审核评价,评价结果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告。

《方案》要求,化工园区要严把园区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关口,明确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和“禁限控”目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严禁进入园区。要建立承包商“黑名单”制度,并根据建设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要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建成供水、双电源、公共管廊、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并投入运行,加快封闭化管理、消防设施等公辅设施建设进度,管控园区非生产人员数量,打造园区安全培训基地,加强园区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提高园区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要根据企业数量、产业特点、整体安全风险状况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监管人员,资格符合比例达到75%。要理清安全监管执法职责,探索通过委托执法、设立应急管理分局(所)等方式,推动执法力量前移,加强园区执法力度。要完善线上安全监管系统,积极建设园区和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提升园区智能化管控水平。

同时,《方案》对企业试生产工作提出了特别要求,建设项目第一次投料试车时,园区管委会应组织相关部门(机构)监管人员和参与试生产方案论证的专家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