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入节后复工复产阶段,特别是地下管网清淤、设备设施检维修作业等各类作业行为逐渐增多。为进一步加强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防范工作,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防范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警示函》,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做好风险辨识。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各类工作场所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并在相应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加强特殊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对于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清理清淤、检维修作业的,要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批。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监护人员要进行全程监护,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

  加强承发包管理。存在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强化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针对硫化氢等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评估,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务必使从业人员掌握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