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安委会办公室依据《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机构,紧密结合首都安全生产实际,于2020年-2022年连续3年开展隐患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建立健全了隐患判定标准,切实解决了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为隐患实行分级上报、挂账、层级管理提供了依据。 一是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研究制定《隐患目录编制规范(试行)》《事故隐患分类规范(试行)》,按照统一性、通用性、稳定性、可扩展性的原则,将隐患目录内容具体分为“编号”“隐患分类”“隐患内容”“依据”“备注”5大部分,将隐患分类总结为“基础资料类”“设备设施及物料类”“人员类”“场所环境类”等4大类26小类,为编制工作的规范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分工开展具体工作。坚持“统一领导,行业牵头,分工负责,分类实施”的工作原则,市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事故隐患目录编制工作,各行业监管(管理)部门依据职责细化行业领域并牵头负责本行业事故隐患目录编制实施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编制程序。事故隐患目录编制工作按照准备阶段、编制阶段、发布阶段具体实施。市安委会办公室定期通报各行业部门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督促和成果审核,把握工作进度和节奏,各业态隐患目录按照调研、分析、编制、编制组检查、编制人修改、行业部门处室检查、专家论证、编制组修改、行业部门领导审批、实时发布的程序组织开展。 下一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持续推动隐患目录编制工作,征集2023年度预编制(修订)业态隐患目录清单,逐步推动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隐患目录“大全”。同时,为切实指导相关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对近年编制的隐患目录形成汇编,印发各区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并在局外网设专栏进行公示,供各单位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