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江苏省常州市在全市推广高处作业“1311”工作法,从“一申报、三到场、一培训、一监护”四个环节对高处作业进行全流程管控。经过一段时间的推广应用,常州市安委办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针对性推出了高处作业“1+N”工作法。

  “1”为“一监护”。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高处作业,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护;被指定的监护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全程监护职责,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N”为可选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1311”工作法的“一申报、三到场、一培训”中,针对性执行其中的重点内容,对高处作业行为进行自主规范。“一申报”是指在作业前通过“常州应急”APP系统平台等方式向镇(街道、开发区)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作业内容等核心信息。“三到场”指高处作业的发包方、承包方、酌情自选的专业第三方均要派员到场,确认安全生产协议、审核单位及人员资质、审核作业审批手续、确认作业方案和条件、告知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确认规章制度及劳动防护的落实、实施统一协调管理等。“一培训”是指高处作业开始前,组织所有参与人员进行作业前培训,内容包括典型事故案例、作业方案、安全防护措施等。

  在推行高处作业“1+N”工作法的同时,常州市借鉴相关事故经验做法,提出“五个一活动”,即:全面开展一次高处作业安全承诺活动、集中组织一轮“一带一帽”专项行动、逐步推进一批“生命线”示范工程、积极推广一项“小龙安匠人”专题培训、先行先试一套“计分赋码”信息系统,供各地各行业根据实际情况学习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