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办、应急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四川省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在全省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整治企业是否存在所列重点隐患,是否存在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持续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提升危险作业管控水平、规范管理分包外包外租、务实高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7个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记者从应急厅获悉,“专项行动”将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与督导检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省市县三级和企业要按各阶段工作任务有序压茬高质量推进。其中,在动员部署阶段,《方案》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组织部署,制定专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时间节点等,亲自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在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监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家、大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组建专项行动指导服务团队。在部门精准执法与督导检查阶段,省安办将牵头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市(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地区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方案》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专项行动期间,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安全检查。

  如何确保隐患整改闭环,整治有效?此次“专项行动”要求综合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等信息系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现隐患问题线上录入,持续跟踪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隐患整改闭环。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找准问题根源症结是关键。”应急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还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