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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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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1、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2、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3、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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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强化员工的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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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培训教育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意识、生产方针、安全法纪

2、安全技术:生产技术、安全技术、专业安全

3、经验教训:典型经验、事故教训

4、安全管理:危险辨识、预防事故、现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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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的要求

一、主要负责人: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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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有效期6年3年复审一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一直有效,4年复审一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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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培训不少于72小时,再培训不少于20小时。主要负责人初培训不少于32小时,再培训不超过16小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在6个月内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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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经验教训、安全管理;目的:提高意识、规范行为、安全技能;误区:认识不到位、内容不到位、缺效果评价、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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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高中)有效期6年3年复审、离开6个月操作技能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初中)一直有效4年复审。

复工安全教育“收心”操作规程和操作训练;安监总局44号令;安法94条处5万以下、俞期限未改处5至10万/直接责任人处1至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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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教育法律法规要求和注意事项;

四新加使用新产品。谁组织谁记录;安全生产法18条、22条、24条,从业人员25条、55条,培训记录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安监总局令3号、63号修正第4条、6条、7条、24条。

特种作业人员(总局30号令)。高处作业1、2、3级离边缘对应2、3、5米不是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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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清楚了“特种作业”与“特种设备作业”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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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注意事项

各级

生产岗位

所以人员

安全意思

安全技术

经验教育

意识  技能  

组织培训教育主要负责人

技术防控

安全管理措施

再培训不少于20小时

厂级  车间   班组  

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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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加组织教育和培训

必须具备

持证上岗

未经培训教育合格不上岗

劳务派遣也要安全教育培训

实现也要安全教育培训 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培训时间不超过4小时

48小时

72小时

在培训20小时

6个月内考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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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安环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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